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盛景网联董事长彭志强:产业孵化模式将成上市公司新动能【中国证券报】


近期,A股公司分拆上市渐趋活跃,其中多是集团培育创新业务的成果。“产业孵化模式将是上市公司、产业集团推进第二曲线创新的主流形态。”盛景网联董事长、盛景嘉成创始合伙人彭志强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,CIC(企业孵化器)模式是一种“大手拉小手”的创新机制,可以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隐性资产优势,激活创新创业热情。

运作灵活度高

中国证券报:CIC模式有什么特点和优势?

彭志强:市场估值中枢整体下移,大量中小市值公司有提升企业估值的需求,而资本市场的估值逻辑与企业第二曲线创新能力持续增强直接相关。

企业在第一曲线发展比较正常时就应该考虑第二曲线创新,不能在企业走下坡路时才着手准备。推进第二曲线创新要尽最大可能发挥自己的隐性资产优势,减小隐性负债,敢于推翻习以为常的隐性假设。其中,技术、人才、渠道、客户、品牌、资源等是隐性资产。而隐性负债的主体多样,创始人、高管团队、员工或者主流客户的需求都可能成为隐性负债。产业孵化模式是企业开展第二曲线创新的一个有效途径。

上市公司驾驭CVC(企业风险投资)模式面临不小挑战。CVC涉及“募投管退”,需要很强的专业能力与丰富的经验,同时要平衡战略属性和财务属性。

CVC使用基金结构,需要募集外部LP的资金。上市公司开展CVC业务有战略诉求,而LP有财务获利需求,两种诉求时常会产生冲突。为了财务获利需求,LP通常倾向于相对偏中后期进入投资,追求更高的安全性。而CIC一般使用自有资金,会在联合创业早期阶段介入,给予创业者超重度赋能。

相比独立孵化器,CIC具有压倒性优势,可以最大化发挥公司的产业资源优势。其本质是产业资源变现和第二曲线创新,战略属性明显。

中国证券报:CIC模式与企业事业部制度创新有何区别?

彭志强:事业部创新是在集团战略之下的细化或深化,创新业务往往会受到较大束缚。而采用CIC模式新创的公司可以拥有独立的商业模式与战略,创新战略的灵活性和独立性往往是成功的前置条件。

从吸引和激励人才的角度看,新设公司较事业部有显著的优势,其创始人以及高管既可以是公司内部现有人才,也可吸引外部人才,同时股权激励更容易操作。

另外,采用CIC模式新创的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很灵活,可以是公司或实控人控股、参股,也可以是个人持股;可以是原公司的子公司,也可以是平行架构。从产业关联性来看,新创的公司与原公司可以是强关联、潜在关联,甚至没有关联,在战略层面有足够的自主性和灵活性。

赋能创新业务

中国证券报:哪些行业适合采用CIC模式?有哪些风险点?

彭志强:半导体、新能源、新材料等行业适合采用CIC模式,这些领域科技色彩鲜明,创业门槛较高。风险点包括项目的商业逻辑、商业模式及战略规划是否经得住推敲。

中国证券报:从投资角度看,盛景网联如何寻找这类机会?

彭志强:盛景网联两大核心业务分别是赋能服务、投资管理服务,前者包括培训、咨询、路演、资源整合、产业孵化等,后者包括基金的募集、投资、投后管理、退出及运营。

赋能服务业务是我们的一个抓手。以培训业务为例,怎么开展产业孵化、怎么设计新创公司的商业模式以及融资、战略制定等,我们都有相应的课程体系。我们可以与CIC模式下新创的公司开展交流,提供决策咨询甚至参与投资。我们的长期愿景是影响和推动1万家产业公司(上市公司、产业集团、“独角兽”等)孵化10万家产业科技公司,参与其中的1万家公司孵化投资。

文章来源:https://www.cs.com.cn/ssgs/gsxw/202209/t20220929_6300727.html?bsh_bid=582920546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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